美国海关反恐计划对进口商实施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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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美国海关边境保护局公布进口商申请加入海关业界合力打击恐怖主义计划(C-TPAT)的新规定,并于3月25日开始生效。虽然海关当局一直表示,C-TPAT是一项自愿性合作计划,但新规定要求有意加入计划的进口商履行更多责任。
C-TPAT计划最初推出时,规定加入计划的进口商、清关代理、并装服务商、航运公司以及外国制造商和供应商等必须紧密合作,加强供应链各个环节的安全措施。然而,在新规定生效前,进口商的责任主要是要求其业务伙伴在供应链各环节推行C-TPAT计划的安全标准。根据新规定,进口商必须进行更多工作,确保供应链各方必须推行及遵守有关安全措施。海关边境保护局表示,参加C-TPAT计划的进口商毋须确保每宗货运均属安全,但必须证明本身一直履行责任,加强供应链的安全。
进口商必须于5月26日前符合C-TPAT计划下有关货柜安全、实际安全及门禁管制的新标准,又须于7月26日前推行内部程序安全标准,包括人员安全、程序安全、资讯科技安全,以及制订安全培训及警戒意识计划。
此外,进口商必须于9月26日前符合新标准下对业务伙伴的规定,包括推动业务伙伴加强由装货地点至美国收货地点等各个供应链环节的安全。美国公司正对其国内外业务伙伴施加更大压力,要求他们符合C-TPAT计划的安全程序。美国进口商已知会其销售商有关C-TPAT计划的最新标准,要求在采购订单、采购代理协议及其他商业文件内加附有关C-TPAT计划规定的明确资料。进口商必须继续要求业务伙伴符合这些标准,或遵守一个由外国海关机构管辖并获世界海关组织认可的同等安全计划。业务伙伴应认真对待这些规定,设法加强安全,未能符合这些标准的业者,将被终止业务合作关系。
业务伙伴一般可由其高级职员签发函件或书面声明,证明该公司符合C-TPAT计划的安全标准或世界海关组织的认可计划,又须出示有关政府和业界证明,显示其对加强供应链安全所作的承诺。美国公司会要求业务伙伴提供这些文件。此外,不符合C-TPAT计划参加资格的业务伙伴,必须由进口商或本身所委任的第三方核数师核证其实行C-TPAT计划的安全标准。这些核证工作应根据风险进行,但没有规定必须包括实际检查。在很多情况下,美国进口商起码会要求其业务伙伴回答安全问卷,以证明他们有推行安全计划。
海关边境保护局再三强调,进口商必须确保其业务伙伴制定符合C-TPAT计划的安全程序,改善货运来源点的处理程序。进口商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估检讨,确保业务伙伴能维持以下的适当安全标准:
· 必须实施程序,确保货柜在装货前安全妥当,包括进行有7项重点的货柜安全检查程序,检查范围包括货柜的前壁、左壁、右壁、柜内底、柜顶、柜门内外以及柜外底和底盘。
· 在货柜装货点,必须实施程序,确保货柜密封妥当和不会被人干扰,而且只让适当职员接触。
· 必须在所有运往美国的载货货柜加上符合或超越现行《公开规范17712》(PASISO17712)的高度保安封印。
· 必须制定程序,以文字说明如何监察封印及在载货货柜加上封印。
· 必须制定程序,检测货柜和封印有否被打开,并向海关边境保护局或有关的外国机构汇报。
· 为安全理由,只让指定职员分发货柜封印。
· 必须将货柜存放在安全的地方,防止有人非法接触及破坏,又须实施程序避免出现这种情况。
进口商将要求业务伙伴提供证据,证明他们遵守有7项重点的货柜安全检查程序,以及采用适当的货柜封印。
海关边境保护局又会要求进口商及其业务伙伴实施门禁。该局要求企业因应业务性质实施以下程序:
· 必须实施职员身份识别制度,以确认职员的身份及实行门禁措施。
· 公司管理层或保安人员必须小心管理雇员、访客及销售商证件的收发工作。
· 必须制定门禁设备(例如钥匙及钥匙卡)的收发及更换程序。
· 访客抵达时必须出示附有相片的证件,并须有受权职员陪同。
· 销售商抵达时必须出示适当证明文件或附有相片的证件,包裹及邮件在派发前必须经过检查。
· 必须实施程序甄选新雇员及定期检查现职雇员。
海关边境保护局又要求进口商确定其业务伙伴是否已推行适当的管制程序,例如以下各项:
· 必须检查抵境货物是否与仓单资料一致,包括货物说明、重量、标签、标记及数量。
· 必须核实离境货物是否与采购及运货单资料一致。必须于接收及发放货物前清楚确认负责运送及接收货物的司机的身份。
· 所有数量不足、数量过多及其他重大偏差或异常情况,必须调查清楚和找出原因。假若发现非法或可疑活动,必须通知海关边境保护局或其他有关执法机构。
在美国国内外的货物处理及储存设施必须设有防止非法进入的屏障。进口商必须在其供应链各个环节实施以下C-TPAT计划的安全标准:
· 货物处理及储存设施范围应有围栏包围。在货物处理设施内使用室内围栏分隔国内、国际、高价及危险货物。必须定期检查围栏是否妥当及有否损坏。
· 车辆及职员进出闸口必须有人驻守或监管。闸口数量应减至最少,确保进出方便及安全。
· 在货物处理及储存范围内或附近禁止私家车辆停泊。
· 建筑物必须以可防止非法进入的物料兴建。建筑物必须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妥当安全。所有内外窗户、闸口及围栏必须锁紧。管理层或保安人员必须管理门锁及钥匙的发配。
· 在设施内外提供足够灯光,包括进出口、货物处理及储存区、围栏及停车场。使用警报系统及电视监察系统监察设施情况,防止有人非法进入货物处理及储存区。
海关边境保护局要求进口商确保其业务伙伴的资讯科技系统安全,防止恐怖分子干扰货物资料,有关要求如下:
· 自动化系统必须使用个别分配户口,并定期转换密码。
今年3月,美国海关边境保护局公布进口商申请加入海关业界合力打击恐怖主义计划(C-TPAT)的新规定,并于3月25日开始生效。虽然海关当局一直表示,C-TPAT是一项自愿性合作计划,但新规定要求有意加入计划的进口商履行更多责任。
C-TPAT计划最初推出时,规定加入计划的进口商、清关代理、并装服务商、航运公司以及外国制造商和供应商等必须紧密合作,加强供应链各个环节的安全措施。然而,在新规定生效前,进口商的责任主要是要求其业务伙伴在供应链各环节推行C-TPAT计划的安全标准。根据新规定,进口商必须进行更多工作,确保供应链各方必须推行及遵守有关安全措施。海关边境保护局表示,参加C-TPAT计划的进口商毋须确保每宗货运均属安全,但必须证明本身一直履行责任,加强供应链的安全。
进口商必须于5月26日前符合C-TPAT计划下有关货柜安全、实际安全及门禁管制的新标准,又须于7月26日前推行内部程序安全标准,包括人员安全、程序安全、资讯科技安全,以及制订安全培训及警戒意识计划。
此外,进口商必须于9月26日前符合新标准下对业务伙伴的规定,包括推动业务伙伴加强由装货地点至美国收货地点等各个供应链环节的安全。美国公司正对其国内外业务伙伴施加更大压力,要求他们符合C-TPAT计划的安全程序。美国进口商已知会其销售商有关C-TPAT计划的最新标准,要求在采购订单、采购代理协议及其他商业文件内加附有关C-TPAT计划规定的明确资料。进口商必须继续要求业务伙伴符合这些标准,或遵守一个由外国海关机构管辖并获世界海关组织认可的同等安全计划。业务伙伴应认真对待这些规定,设法加强安全,未能符合这些标准的业者,将被终止业务合作关系。
业务伙伴一般可由其高级职员签发函件或书面声明,证明该公司符合C-TPAT计划的安全标准或世界海关组织的认可计划,又须出示有关政府和业界证明,显示其对加强供应链安全所作的承诺。美国公司会要求业务伙伴提供这些文件。此外,不符合C-TPAT计划参加资格的业务伙伴,必须由进口商或本身所委任的第三方核数师核证其实行C-TPAT计划的安全标准。这些核证工作应根据风险进行,但没有规定必须包括实际检查。在很多情况下,美国进口商起码会要求其业务伙伴回答安全问卷,以证明他们有推行安全计划。
海关边境保护局再三强调,进口商必须确保其业务伙伴制定符合C-TPAT计划的安全程序,改善货运来源点的处理程序。进口商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估检讨,确保业务伙伴能维持以下的适当安全标准:
· 必须实施程序,确保货柜在装货前安全妥当,包括进行有7项重点的货柜安全检查程序,检查范围包括货柜的前壁、左壁、右壁、柜内底、柜顶、柜门内外以及柜外底和底盘。
· 在货柜装货点,必须实施程序,确保货柜密封妥当和不会被人干扰,而且只让适当职员接触。
· 必须在所有运往美国的载货货柜加上符合或超越现行《公开规范17712》(PASISO17712)的高度保安封印。
· 必须制定程序,以文字说明如何监察封印及在载货货柜加上封印。
· 必须制定程序,检测货柜和封印有否被打开,并向海关边境保护局或有关的外国机构汇报。
· 为安全理由,只让指定职员分发货柜封印。
· 必须将货柜存放在安全的地方,防止有人非法接触及破坏,又须实施程序避免出现这种情况。
进口商将要求业务伙伴提供证据,证明他们遵守有7项重点的货柜安全检查程序,以及采用适当的货柜封印。
海关边境保护局又会要求进口商及其业务伙伴实施门禁。该局要求企业因应业务性质实施以下程序:
· 必须实施职员身份识别制度,以确认职员的身份及实行门禁措施。
· 公司管理层或保安人员必须小心管理雇员、访客及销售商证件的收发工作。
· 必须制定门禁设备(例如钥匙及钥匙卡)的收发及更换程序。
· 访客抵达时必须出示附有相片的证件,并须有受权职员陪同。
· 销售商抵达时必须出示适当证明文件或附有相片的证件,包裹及邮件在派发前必须经过检查。
· 必须实施程序甄选新雇员及定期检查现职雇员。
海关边境保护局又要求进口商确定其业务伙伴是否已推行适当的管制程序,例如以下各项:
· 必须检查抵境货物是否与仓单资料一致,包括货物说明、重量、标签、标记及数量。
· 必须核实离境货物是否与采购及运货单资料一致。必须于接收及发放货物前清楚确认负责运送及接收货物的司机的身份。
· 所有数量不足、数量过多及其他重大偏差或异常情况,必须调查清楚和找出原因。假若发现非法或可疑活动,必须通知海关边境保护局或其他有关执法机构。
在美国国内外的货物处理及储存设施必须设有防止非法进入的屏障。进口商必须在其供应链各个环节实施以下C-TPAT计划的安全标准:
· 货物处理及储存设施范围应有围栏包围。在货物处理设施内使用室内围栏分隔国内、国际、高价及危险货物。必须定期检查围栏是否妥当及有否损坏。
· 车辆及职员进出闸口必须有人驻守或监管。闸口数量应减至最少,确保进出方便及安全。
· 在货物处理及储存范围内或附近禁止私家车辆停泊。
· 建筑物必须以可防止非法进入的物料兴建。建筑物必须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妥当安全。所有内外窗户、闸口及围栏必须锁紧。管理层或保安人员必须管理门锁及钥匙的发配。
· 在设施内外提供足够灯光,包括进出口、货物处理及储存区、围栏及停车场。使用警报系统及电视监察系统监察设施情况,防止有人非法进入货物处理及储存区。
海关边境保护局要求进口商确保其业务伙伴的资讯科技系统安全,防止恐怖分子干扰货物资料,有关要求如下:
· 自动化系统必须使用个别分配户口,并定期转换密码。
· 必须制定资讯科技安全政策、程序及标准,并以培训形式向员工讲解。
· 于供应链各个环节加强保安,包括在职员雇用前身份核实、职员终止雇用、安全培训及职员危机意识等方面制定有关程序。
C-TPAT计划自2001年1月1日推行以来,参加公司数目及对业界的重要性均与日俱增。截至8月17日为止,已有5,353家进口商向海关边境保护局递交已签字的C-TPAT计划协议,当中2,861宗申请已获批准。代理商和并装服务商的申请共有1,491宗,当中995宗已获批准。航运公司的申请共有2,464宗,当中1,143宗获批准。
· 必须制定资讯科技安全政策、程序及标准,并以培训形式向员工讲解。
· 于供应链各个环节加强保安,包括在职员雇用前身份核实、职员终止雇用、安全培训及职员危机意识等方面制定有关程序。
C-TPAT计划自2001年1月1日推行以来,参加公司数目及对业界的重要性均与日俱增。截至8月17日为止,已有5,353家进口商向海关边境保护局递交已签字的C-TPAT计划协议,当中2,861宗申请已获批准。代理商和并装服务商的申请共有1,491宗,当中995宗已获批准。航运公司的申请共有2,464宗,当中1,143宗获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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