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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验厂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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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阅以下,提供宝贵之意见。 客户验厂作业要求书 1. 目的﹕规范工厂的操作﹐满足各客户验厂要求﹐特制定此要求。 2. 范围﹕适用于所有的客户验厂和长兴全体人员。 3. 职责﹕ 经理﹕负责有关验厂人员的接待。 组长﹕负责验厂工作的统筹﹑组织和督导。 组员﹕

参阅以下,提供宝贵之意见。


客户验厂作业要求书

1. 目的﹕规范工厂的操作﹐满足各客户验厂要求﹐特制定此要求。

2. 范围﹕适用于所有的客户验厂和长兴全体人员。

3. 职责﹕

经理﹕负责有关验厂人员的接待。

组长﹕负责验厂工作的统筹﹑组织和督导。

组员﹕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和配合验厂前检查。

稽核员﹕负责验厂前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检查和督导。

4. 验厂人员组织架构图


5. 作业内容﹕

5.1经理接香港验厂通知后及时通知验厂组长﹐并在验厂时间段做好相关的接待工作。

5.2验厂组长及时组织各相关验厂人员传达相关的验厂要求和时间。

5.3组员按客户规定要求完成本部门的工作﹐在验厂前一周将资料交稽核员检查。

5.4稽核员根据客户验厂要求对各组员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如有不符合项各组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成﹐不得有任何理由进行搪塞。

5.5组员工作分工内容﹕

5.5.1人事部门

5.5.1.1招聘

5.5.1.1.1核实当地劳动法规定的最低就业年龄﹐并提供当地政府最低年龄证明文件﹐招聘时不得有歧视和童工现象﹐但需对进厂人员背景调查﹐进厂后统一进行一级培训包括安全﹑厂纪﹑厂规等﹐各用人部门需进行部门的工种操作和安全培训。

5.5.1.1.2如有未成年工须到劳动部门进行未年工登记并做好入厂前体检。

5.5.1.1.3新进人员进厂之后建立个人档案及时保存工人的年龄证明文件,工作证,出生证明或医生证明的副本﹐数据如有过期应及时更新。

5.5.1.2劳动合同和工人保险

5.5.1.2.1人事部门定期核实当地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的规定。并复查合同上的工资和日期﹐复查政府更新合同的政策﹐复查不同合同期限的试用期﹐如合同期潢须及时到劳动部门重新办理劳动合同。

5.5.1.2.2定期办理医疗﹑工伤﹑养老﹑生育﹑失业保险﹐符合劳动部门的规定并提供劳动部门有关规定的批文。

5.5.1.3工时﹑工资﹑考勤

5.5.1.3.1人事部门提供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批文﹐合同当中也应满足政府批文要求。

5.5.1.3.2工时﹑工资和考勤记录应符合客户验厂和劳动法的要求﹐对考勤表﹑工卡每月定期检查﹐不得有打卡错误或不打卡现象﹐如有不符合时应及时纠正﹐工时﹑工资﹑考勤表应和财务﹑生产部门的数据相符合﹐如有不符合现象﹐各部门重新核查﹐各部门书记员及时配合人事部门工作。

5.5.1.3.3如需超时工作,必须向当地政府部门申请延时加班(政府批文)或申请实行综合计时。

5.5.1.4员工访问

5.5.1.4.1人事将客户验厂访问回答内容打印一份交各部门﹐各车间主管认真倡导和教育﹐如在验厂时出现任何问题将追究部门主管的责任(记过或罚款处分)。

5.5.1.4.2验厂人员在车间找员工访问时主管须跟进﹐验厂当日各车间的所有相关报表一律统一保存不得放于桌面。

5.5.1.5特殊工种和证件

5.5.1.5.1针对公司特殊工种和设备须有合格的上岗证和许可证﹐没有特殊上岗证人员不得上岗。

5.5.2保安队﹕

5.5.2.1防火措施 —设备

5.5.2.1.1保安人员定期对灭火器﹑消防栓检查﹐所有消防器材应放于不超出任何工人75呎范围内﹐没有阻塞和有清晰标志的地方﹐应离开地面15公分﹐高度不超过1.5M﹐每个灭火器须有操作说明书﹐不得有配件损坏现象﹐如有使用完的消防器材应及时到消防单位补充。

5.5.2.1.2每层最少有两个安全出口﹐每层楼梯进出口须有应急灯﹑逃生平面图﹐和方向标示箭头﹐应急灯﹑警铃应经常检查无灰尘和损坏。

5.5.2.1.3保安队每半年组织一次全厂消防演习﹐并照相和记录存盘。

5.5.2.1.4如有突发事件应组织人员扑救﹐将损失降低到最小。 5.5.2.1.5定时巡查所有出口和出口通道皆不可被阻塞﹐出口通道必须有足够的光线﹐工作时间内

所有出口皆不可上锁。

5.5.2.2急救和医疗服务

5.5.2.2.1定期购买医疗用品﹐每100人必须要有一个急救箱﹐各车间急救箱药品用完时应及时到保安队补充药品。

5.5.2.2.2急救箱内应有下列用品:伤口胶布﹑弹性绷带﹑胶布﹑洗眼水﹑阿摩尼亚呼吸剂﹑急救膏﹑消毒药棉﹑多用途纱布 / 三角巾﹑烫火膏﹑钳子﹑软垫退热贴﹑手术手套﹑急救指示﹐上班时间各部门应将急救箱放于工人容易发现的地方﹐不得上锁。

5.5.2.3防恐

5.5.2.3.1所有外来人员或车辆进厂前须进行登记和检查﹐确认无误由保安带领至所规定的部门。

5.5.2.3.2物料出厂须有放行单﹐并认真清点﹐合格后给予放行。

5.5.2.3.3成品装箱时﹐需有保安人员和成品管理员监督﹐非相关人员不得入内﹐成品装箱完成后由报关人员对货柜进行封条。

5.5.2.3.4每日保安员须对全厂巡查﹐以防突发事件发生。如有突发事件应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并组织人员处理。

5.5.3总务科﹕

5.5.3.1厨房

5.5.3.1.1餐厅应提供足够的桌子和椅子﹐餐厅和厨房每周应定期清洁地面保证无异味﹐饭堂光线充足。

5.5.3.1.2厨工人员须有合格的卫生局认可的体检证明﹐并准备《卫生许可证》和厨工《体检证》的复印件。

5.5.3.1.3所有厨工人员应穿白色的厨工服﹐戴口罩﹑帽子和手套﹐衣服整齐干净。头发和指甲不应过长。

5.5.3.1.4厨房餐具应认真清洗﹐并做好标识﹐垃圾应及时处理。

5.5.3.1.5厂区内应及时消毒和除害﹐防止虫﹑鼠害的滋生。

5.5.3.1.6餐厅内必须要有两个安全出口﹑餐厅消防平面图和应急灯。

5.5.3.2工人宿舍

5.5.3.2.1各员工宿舍必须保持清洁、安全和舒适。

5.5.3.2.2宿舍和工作间不可在同一建筑物中﹐男女员工的宿舍应该分开。

5.5.3.2.3洗手间和淋浴间保持洗洁和可正常使用﹐外面应有门板。

5.5.3.2.4宿舍房间应有充足的通风和灯光。

5.5.3.2.5宿舍内应提供急救箱,及工人在宿舍时应有受过急救训练的人员当值。

5.5.3.2.6走廊和梯间安装应急灯﹑消防器材﹐宿舍最少有两个安全出口﹐出口通道要有充足的光线,各层楼道不可上锁和不可被阻塞﹐每层楼出入口应张贴消防安全平面图和安全指示标志。

5.5.3.2.7不可于宿舍存放危险品或可燃的物料﹐禁止在宿舍内吸烟。

5.5.3.2.8宿舍卫生按”5S”要求执行。

5.5.3.3验厂当日有关茶水的准备。

5.5.3.3.4客户验厂前几日应向车间发放洗洁精和蚊香﹐各单位应对厕所清洗﹐点蚊香保证无异味。

5.5.4机电和机修

5.5.4.1机电人员应对车间照明装置检查保证各车间内各工人的工作岗位应有足够的照明。

5.5.4.2电箱有短路装置,有标志和保持在正常的状态。

5.5.4.3电线保持在正常的状态,没有断裂,拼接或以胶纸修补﹐如开关装置破损﹑电线老化应及时更换。

5.5.4.4生产设备的电线必须有地线﹐危险设备和机器须有保护罩﹐如设备维修须有维修记录。

5.5.4.5高电压设备或区域应有显明的警告标示。

5.5.4.6机修人员应定期检修车间的通风设备﹑加工设备﹐保证无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5.5.5各生产车间﹑仓库

5.5.5.1各车间根据生产情况必须使用规定的劳保用品如耳塞﹑保护手套、面罩、眼罩和护足鞋。

5.5.5.2各车间内的物料摆放须整齐放于规定的区域并标识﹐不能堵塞出口和消防器材。

5.5.5.3车间的地线应保证清晰﹐如有模糊不清楚须重新喷漆划线。

5.5.5.4化学物品和危险物品存放处须张贴物质安全数据表(MSDS)和警告标语﹐化学液体应有防渗漏的第二容器。有需要可以安装洗眼台。

5.5.5.5各车间内须有两个安全出口﹐出口门处须有消防平面图和应急灯和安全指示标志。

5.5.5.6生产设备或电器开关应明确标示区分﹐特殊工种操作须有特殊的操作员。

5.5.5.7显眼处张贴紧急意外或救伤电话﹐新进和转岗人员须进行安全和操作指导﹐合格后给予上岗并做好培训记录。

5.5.5.8不安全的工作环境应有安全防付设备(如防护栏﹑防护网)。

5.5.5.9个人使用的机器或设备应按设备保养项目定期保养﹐并记录于保养记录表。

5.5.5.10生产部门需提供生产记录﹐生产记录不能有不符合客户或相关标准内容。

5.5.6财务科

5.5.6.1工资表应与人事考勤和各车间的记录相符﹐各工资项目应明确﹐每月工资单必须有员工的签名。

5.5.6.1定期与环保部门联系﹐确保污水处理符合当地政府要求﹐并有合格的文件证明。

5.5.7各部门完成其它事项等。

5.5.8其它须备份和必查数据的准备﹕

营业执照﹑厂规或员工手册﹑处罚制度﹑全体员工劳动合同﹑入职档案﹑工资记录﹑工时记录﹑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文件﹑综合计时工作制之批准文件或延长加班申请﹑社会保险之缴费收据﹑当地社会保险局证明文件﹑消防演习记录﹑消防验收合格证﹑物质安全数据表(MSDS)﹑特种作业之操作证(电工作业﹑压力容器操作﹑起重机械作业﹑金属烛接与气割作业﹑机动车辆驾驶)﹑饭堂卫生证﹑食堂员工之健康检查证明﹑未成年工之健康检查证明

5.5.9此要求书自签发之日执行。

 

 


核准﹕              审核﹕                               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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